粤康通控销专区合作协议
甲方:四川江中粤通医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甲方)
乙方:____________________(以下简称乙方)
为共同建立良好的药品终端市场经营秩序,提高双方合作力度,本着互惠互利、合作共赢的原则,就双方的责任和权益达成如下协议。
一、合作产品及价格: 见附表。
二、双方权利和义务:
1、乙方承诺协议期内采购甲方产品不低于 元/月。若连续3个月平均采购量达不到月任务的80%,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区域独家经销直至终止合作。
2、回款约定:粤康通控销品种采购均以在线付款方式采购。
3、乙方门店所处位置若在市区,甲方承诺在乙方门店方圆 米内不再合作第二家客户;若在乡镇则承诺本乡镇合作客户不超过 家。
4、乙方承诺门店销售甲方产品不得低于规定零售价。
5、本部门产品仅享受本部门相关促销政策,不参与粤通网站活动政策。
三、合作期限:
本合作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
本协议作为四川江中粤通医药有限公司购销协议的补充协议,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;
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江中粤通医药有限公司所有.
甲方:(盖章) 乙方:(盖章)
甲方代表: 乙方代表:
年 月 日